宠物配种归什么部门管?
不知道你说的“管理”是想咨询什么方面,所以回答起来有点艰难 从法律层面来讲,我国目前没有专门对犬只等伴侣动物进行管理的专门法律,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伴侣动物的侵权责任归属问题存在较大争议;
行政层面,目前由公安部门和农业农村局负责管理。由于犬只是饲养的宠物,属于民事主体,因此原则上由公安机关管理。但是,由于犬类容易引起疫情,造成生态破坏以及其他社会问题,又需要由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进行管理。目前各地都是公安、农业农村两个部门各司其职,相互配合来共同管理。 当然,如果你说的是想申请一个宠物配种的机构或者个人,那么按照现在国家工商局制定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,是严格禁止以“协会”“中心”和“研究所”等命名登记注册企业的。因为根据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第16条规定,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(不含集团)。
也就是说,你不能注册一个这样的公司,即使你有了这样的公司,也会被撤销。同时,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》也指出,取消企业年检制度,改为实施公示制度。这意味着即使以后你违反相关的规定,也不会受到行政处罚了。但是这样会面临被消费者投诉的风险以及承担更多的违约责任。